第十四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
第十四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工信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米哈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9日 09版)
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联合发布第十四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
光明日报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 鲁元珍)12月28日,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向社会联合发布第十四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进入行列。
从本届“30强”企业有关情况看,面对国内外形势变化,骨干文化企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固本培元、守正创新,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进一步发挥引领支撑作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进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总体规模实力进一步壮大,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持续稳定增强,推动文化产业质量和效益实现有效提升。本届“30强”企业2021年度合计主营业务收入5288亿元、净资产7170亿元、净利润46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和净资产均创历史新高,分别比上届增加85亿元和178亿元,净资产首次突破7000亿元大关,尤其是盈利能力明显提高,净利润比上届增长18.3%。
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按照鼓励先进、支持创新等原则,继续发布了“30强”企业,对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予以提名。
(更多报道见《名单》《简介》《述评》《提名》)《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9日 01版)